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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犍为县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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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2 12:16:3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专业化职业化社区专职网格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定向岗位仅限犍为县基干民兵、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有三个月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员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根据新时期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

(2)原则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中职)学历;

(6)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58名(其中定向招聘2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23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在犍为县民政局二楼207室报名;报考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在犍为县综治中心二楼报名(乐宜高速犍为南出口旁)。

3.报名资料:

(1)《犍为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

(2)《犍为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情况明细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能够佐证其学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及放宽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属于在职社区工作者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和《犍为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情况明细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对报考岗位取消涉及的考生,征得考生同意后,可调配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审查结果及岗位调减情况,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至3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到各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2)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内容。

(4)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达到1:2比例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原因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考试成绩和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仅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以实名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八)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5年(含试用期3个月)。第1个聘期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续聘。

聘用期间按规定发放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委:0833-4236177;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408293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犍为县委政法委、犍为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报考者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中共犍为县委政法委:0833-2619903

犍为县民政局:0833-4253012

2023年3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anwei.gov.cn/qwx/gsgg/202303/aef6903c4a1f47bf82aa15b7e7f13a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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